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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修订《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禁止变相分装

日期:2023-07-10 18:50:38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7月10日电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10日消息,该局近日修订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禁止变相分装和8种不予注册的情形。

具体来看,《办法》规定,申请人使用已经符合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营养成分要求的复合配料作为原料申请配方注册的,不予注册

同时,《办法》还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评机构应当作出拟不予注册的审评结论:


(资料图片)

(一)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真实的;

(二)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依据不充足的;

(三)申请人不具备与所申请注册的产品配方相适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或者检验能力的;

(四)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补正材料,或者提交的补正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五)申请人逾期不能确认现场核查日期,拒绝或者不配合现场核查、抽样检验的;

(六)现场核查报告结论或者检验报告结论为不符合注册要求的;

(七)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产品配方与其同年龄段已申请产品配方之间没有明显差异的;

(八)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注册要求的情形。

与此同时,在标签、说明书的禁止性要求方面,原《办法》规定,标签和说明书不得含有6种情形,如: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等。

本着“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原则,标识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易辨,修订后《办法》明确了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的9种情形,增加了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不得使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内容,并列举了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情形等。(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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